就業是民生之本,殘疾人是就業困難群體中的弱勢人群。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對于改善殘疾人就業狀況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實踐看,目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仍然存在著相關規定落實難、用人單位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等問題。日前,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統計局、省公務員局、省殘聯等9部門聯合發文,就促進我省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提出了具體實施意見。
省級機關必須安排殘疾人
按照我省相關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按不低于本單位上一年度從業人員總數的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新的實施意見明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要帶頭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法律義務,為其他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發揮表率作用。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要率先招錄殘疾人。各級黨政機關中的非公務員崗位(科研、技術、后勤等),要積極安排殘疾人就業,并依法與殘疾職工訂立勞動合同,保障其合法權益。到2015年,所有省級黨政機關至少安排有1名殘疾人。到2020年,所有市級殘工委主要成員單位至少安排有1名殘疾人;各級殘聯干部隊伍中都要有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干部,其中省級殘聯機關干部隊伍中殘疾人干部的比例應達到15%以上。
多渠道開發殘疾人就業崗位
實施意見明確,各級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明確一定比例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就業崗位的相對穩定。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的前提下,各級黨政機關對殘疾人能夠勝任的崗位,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錄用殘疾人。各地要切實維護殘疾人平等報考公務員的權利,除特殊崗位外,不得額外設置限制殘疾人報考的條件。招錄機關專設殘疾人崗位時,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要給予放寬開考比例等傾斜政策。各地在招錄公務員時,要結合實際,采取適當措施,努力為殘疾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同時,各級黨政機關要督導所屬各類事業單位做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各類事業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崗位構成情況,確定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多渠道招聘殘疾人。
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確定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招錄符合崗位要求的殘疾人就業。要帶頭組織殘疾人專項招聘,帶動其他企業舉辦殘疾人專場招聘會,促進殘疾人就業最大化。企業對招錄的殘疾人要訂立勞動合同,實行同工同酬。
不落實政策將被懲罰
我省將進一步增強殘聯部門定殘、核殘職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地稅、編辦、統計等殘工委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殘聯進行用人單位核殘,確保準確掌握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真實情況。
新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超比例安排獎勵標準,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省級殘保金將對各地的超比例安排獎勵給予補貼,以期提高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積極性。
同時,實施意見明確,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就要嚴格按規定標準繳納殘保金。對拒不安排殘疾人就業又不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或將采取通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此外,用人單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或將納入各類先進單位評選標準,對于不履行義務的用人單位,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不能參評先進個人。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法加強殘疾人勞動權益維護,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納入勞動保障監察范圍;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作為日常巡視檢查和年度勞動執法大檢查的重點內容,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用人單位整改。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也要建立黨政機關殘疾人公務員實名制統計制度,準確掌握殘疾人公務員底數。我省還將規范殘保金使用管理,專項用于殘疾人職業培訓、獎勵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單位、扶持殘疾人就業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武鵬)